梅州市2011年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
毕业生公示公告
根据《梅州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梅市组通〔2010〕52号)规定,经过个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和体检等环节,确定了219名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9月4日至9月8日,共5天
受理单位:梅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地 址: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委大院内(514022)
电 话:0753-2243254
邮 箱:zzbzzk2@163.com
附:梅州市2011年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单
中 共 梅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