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724| 评论: 12| 收藏:0
昨日从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一直以来备受市民关注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终于出台,将于3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指导价可上下浮动20%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 (含业主自有产权或取得使用权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 (含业主自有产权或取得使用权的车位、车库)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依据服务水平高低与服务收费多少相对应的原则,梅州市城区内(含梅县新县城)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分为五类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服务类别在指导价标准范围内可上下浮动20%共同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类收费标准:电梯房0.7元/月·平方米;非电梯房0.4元/月·平方米。 二类收费标准:电梯房0.6元/月·平方米;非电梯房0.35元/月·平方米。 三类收费标准:电梯房0.5元/月·平方米;非电梯房0.3元/月·平方米。 四类收费标准:电梯房0.4元/月·平方米,非电梯房0.25元/月·平方米。 解困房、微利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归为五类收费标准范畴,统一为0.2元/月·平方米。 物业费统一按面积收取 停车的收费也与该小区的收费分类挂钩,业主自主产权的车位、车库按产权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其他取得使用权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按车位计收(具体如下表)。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因为没有出台具体的相关的标准,我市的物业服务收费各定各的价,有的小区每月收费25元,而有的小区收七八十元,有的小区停车不收费,而有的则停一小时或半小时都要收费。因为所遭遇的待遇不同,屡屡有市民投诉相关的收费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城区物业(住宅)服务收费标准势在必行,我市物价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的相关精神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市物价部门和梅江区、梅县物价部门工作人员深入梅城近百个小区,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然后会同市住建局一起商榷,结合我市的实际收入水平,制定出贴合我市实际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这也是我市首次出台的规范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对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意义重大。此次出台的收费标准把物业管理收费统一为按面积收取,而不是像以往那样有的按套收,有的按面积收。此外,这次出台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试行一年,为的是在试行中完善细节,修订出更好的收费标准。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