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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管理员小K | 发布于:2012-7-18 16:22
某县门户网站的信息,一网友在咨询关于超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XX县的人口计生局是这么回答的: 一、XX县委、县政府对对超生对象征收标准的界定。 1.对超生对象如实主动申报生育情况并自觉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2.对超生对象如实主动申报生育情况且在作出征收决定时不按规定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四倍的社会抚养费;3.对超生对象不如实主动申报生育情况但在作出征收决定时自觉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五倍的社会抚养费;4.对超生对象不如实主动申报生育情况且在作出征收决定时又不按规定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六倍的社会抚养费。对超生对象上年实际收入高于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按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其超过的收入部分还应当按实际收入的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二、根据XX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XX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16761元,XX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额为6675元。
若是农民的话,最低征收20025元就能超生一个?多优惠的政策,得赶紧超生几个,不然物价又上涨了,娃们又养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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