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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管理员小M | 发布于:2012-6-4 17:4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曾永祥同志被确定为县(市、区)委副书记、县(市、区)长人选考察对象。按照《梅州市市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曾永祥,男,汉族,1969年8月生(42岁),广东兴宁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农业推广硕士。曾任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梅州市委副秘书长,2007年2月任中共梅州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6月2日至6月8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地 址: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委大院 邮政编码:514022 联系电话:0753-225046212380 传 真:0753-2250462 电子信箱:mzzzbgbk@21cn.com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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