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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强民体育会首创足球年活动

已有 891 次阅读2009-11-16 00:00 |个人分类:日记

2009-11-16 天气:晴天 心情:微笑

梅县强民体育会首创足球年活动

梅县强民体育会最近决定一九八三年举行“足球年”活动,将在今日下午该会年会上宣布。

近年来中国足球不景气。中国足球队在第九届亚运会上失利梅县地区足球队,在省运会上战绩不佳。这些都在“足球之乡”引起强烈的反响。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体育工作者,来到梅县强民体育会诚恳地说:作为“足球之乡”的梅县,作为有悠久历史的强民体育会,恐怕不能无动于衷,不能不拿出措施吧!

为此,强民体育会专门召开理事圹大会议进行研究。县委副书记罗伟奎也出席了会议。会议认为:强民体育会自一九二九年成立以来,所以能够经受严峻的考验,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为我国我省的足球运动,为“足球之乡”美誉的获得作出一定的贡献,是与建会之初提出的“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团结友爱、的指导思想分不开的。如今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有必要提出“发扬传统”、促进普及、培养人才、为国争光“的口号作为行动的指南,会议决定一九八三年为“足球之乡”梅县的足球年集中全力开展群众性的足球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起一个全年的“足球热”

他们在足球里,准备开展如下活动:

一、              举办“强民杯”男子公开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女子组和男女儿童组五人小足球等七个流动银杯锦标赛;

二、举办两期基层单位的教练员和裁判员训练班;

三、举办一次有外地球队参加的足球邀请赛;

四、正式成立强民男、女足球队,进行有计划的训练;

五、赠送足球给重点开展足球活动的中、小学校和公社;

六、鼓励工人、农民、学生、社会青年自发组织的足球队,女足球队,凡自发组织的足球队,将适当供给足球保证其训练;

七、鼓励工厂、学校、公社、大队、小队开辟足球场。凡开辟五人小足球场、小型足球场、大型足球场的,将分别给予数量不等的经济补助和足球奖励。

了梅县强、庆的这一设想,得到庆先生为会长的旅馆嘉属商会县地、市,以及孙城增、曾宪梓、徐庆、和省体委领导的赞赏和支持。足球年活动所需要的约十万元港币的经费,将由以刘锦李济平、罗焕昌等爱国港澳同胞赞助。

梅县强民体育会会长温集样已专程来广州,与广州“强民之友”于今日下午联合举行一九八二年年会,向省有关领导部门、广东新闻界、足球界等各方面,汇报复会三年来的工作情况以及今后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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