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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想做老百姓?
从前说贪官的两面性,是说他们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现在我们见识了另一种两面:当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攫取不义之财的时候,他们的智商高得那么令人发指;而当他们等待正义审判的时候,他们的智商又是低得如此幼稚可笑。幼稚得居然丝毫没有罪行意识,以为以做老百姓作为“交换”条件,就可以把对人民欠下的孽债一笔勾销了。当然,他们可以产生如此简单的思维逻辑,但是,已经犯罪了,必须为罪行承担法律责任。
贪官想做老百姓,当然是可以的。连原本高高在上的末代皇帝、伪满洲国的傀儡皇帝,最后也一样可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普通公民呢。但这有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先要为自己的罪责付出相应的代价,自然而然地“转换”是不行的,这一点,贪官更不能例外,不过,那些走上了断头台的、自然就没有了机会,能不能做成老百姓,贪官根据自己的罪行程度当然是非常清楚的;其实,如果我们撕下他们的假面具之后不难发现,他们也并不是真的想做老百姓,不过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试图蒙混过关罢了。
上了审判台,没办法了,把做老百姓当成自己后退的“底线”,对“老百姓”这一词汇构成了怎样的侮辱尚且不论,以淳朴善良为主流的老百姓队伍里,也会坚决排斥这样的人中败类。
看起来,身败名裂之后想做老百姓,是贪官一种较为普遍的心理。民间有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道理人人都懂,但是往往一方面“秦人不暇自哀”,另一方面“后人哀之而不鉴之”。老百姓是最普通、最寻常的人,想做老百姓何尝不是一件最容易的事?但对官员而言,在位的时候,心里如果能装着老百姓,他就可以在日后想做老百姓的时候做一个老百姓,而一俟走向老百姓的反面,成为贪官,别说做老百姓不成,什么都来不及了,这里面的辩证关系就这么简单。
期待的是有一天,各种反腐机制发挥作用,使一切胆敢滥用权力的人能够必然落马。
权力大的人,又不受监督的实质性制约,必然产生腐败。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既然对权力集中必然导致腐败已然成了上上下下的规律性认识,那么,就没有要像祥林嫂一样不断地叨咕了,还是在羊圈的加固上多动脑筋吧。
《环球时报》转载过德国《南德意志报》的一篇报道:一位在中国做生意的德国公司经理说,在中国,要想办成事,非得与官员打交道,容易的时候,官员一句话,项目立刻通过,难的时候,哪怕一点小事,也得跑断腿。由于缺乏监督,中国用公款大吃大喝的现象已经发展到非常恶劣的程度。
德国媒体指出的这种现象,我们早已经习以为常,而在他们则可能是个新发现。很多大公司视之为最终找到的窍门。遏制公款吃喝,谁都知道是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话题,出台过数不清的制度措施。哀莫大于心死,此之谓也。
如今中国这种铺张浪费型的大吃大喝,以发展成拉关系,走后门的流行之风,同时这也给大多数按规章办事的官员蒙上非常不好的印象。无论怎样三令五申,硬是管不住全国上下公款吃喝的这张嘴,真令人啧啧称奇了。我们的大吃大喝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谁不知道,现在公事公办也基本上到了离不开公款吃饭的地步?从前影响的还只是干群关系,现在兼且影响了我们的国际形象,害处在逐渐升级!药医不死病,死病无药医。虽然在现有的制度措施下,丝毫看不到大吃大喝行将得到改善的征兆,但我们不认为它是死病,这毕竟是制度缺陷的产物。许多单位和部门笃信于此,不是把因之建立的关系当作一种生产力来看待的吗?而此法也的确屡试不爽,能为单位部门带来利益实惠。诸如此类,都不是就嘴管嘴所能奏效的。别的就不用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