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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婷告诉记者,她目前在上冲的一家电子厂工作,从其出示的身份证来看,还未满17岁。今年4月份,小婷通过微信认识了在莲塘二城广场开手机维修店的28岁男子汪某,两人每天在微信上交流,之后曾见过几次面,汪某称自己已有老婆小孩,并曾提出让小婷当他的情人,如答应就送一台iPhone4S手机,但小婷称,自己并没有同意。
本月22日晚上,汪某主动打电话几次三番约小婷外出,两人见面后,汪某提出可开房间让其独自休息,小婷此时并未警惕,两人来到旅馆房间后,汪某开始表明要发生关系,小婷称,自己当时欲夺门而出,但被汪某拉住并胁迫发生了关系。小婷说,自己一直在反抗,还被汪某打了一记耳光。两天之后,在朋友的建议下小婷才到坦洲金斗派出所报了警,“我觉得他必须得到惩罚。”
记者昨日向汪某求证,汪某称两人发生了关系但没有强奸小婷,自己确实曾提出要小婷当他的情人。记者向坦洲金斗派出所警方了解到,由于小婷没有在事发后及时报警,并保留直接有力的证据证明汪某强奸,警方经过一番调查也未能发现其他证据,因此只能将汪某释放。
对于自己的这番遭遇,小婷既生气又悔恨,“自己没有足够警惕,也怪自己贪玩。”
提醒
和陌生人“说话”,危险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系教师顾春军认为,正如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任何先进技术发展,都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以小婷为例,如其所述为实,作为受害人,她也应对自己的经历承担一定的责任。稍微有点安全观的女孩子就应该懂得,当事人邀请她去开房,这个往往意味着什么。年轻女子尽量不要和陌生人在一个封闭的空间独处,因为这样就等于向对方发出了暧昧的信号。“作为老师,我想提醒单身在外的女孩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说话,面对复杂的社会,一定要多一份小心,对人多一份适度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