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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每天晚上在百花洲麦当劳门口的那个大伯,几乎每天晚上都可以看到,但大家都知道他其实很有钱的,记得以前我都会给的,后来给多了就害怕了,觉得他好像很鄙视我,觉得他好像嫌弃我给得太少了……我不知道这是专业型还是传统型?还有上次提到的断脚断手的,肚子很大要回家的钱的,还有那些走着路然后突然问你要点钱买水喝的……
恐怖的不止这些,不给钱?还有高招。看吧,“噗通……”一声就跪在你面前,还不停的磕头。哇塞,这样的遭遇足以让任何一个人都犯难。你说这样一来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左右为难,看着又蛮心酸的。不知道不给是不是就与个人修养有关,但遇到这种情况也只能横起心来,拂袖而去。相信不少人都遭遇过街头卖花女的尴尬,然而现在这种真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也。然而给了又是一件特大的问题,将引起更大的风波……
我简单地分析一下,活跃在梅州城内的各种乞丐,大概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传统型,所谓传统型就是自古以来人们对乞丐的概念类型,这种类型的乞丐大多是年老体衰,或失去劳动能力的人,迫于生存来到街头乞讨,他们的乞讨方式也很单一,拿着盆子向行人要钱。就笔者来说,这类型的乞丐反而比较能博得同同情。设计口头禅“好心人,给点吧”;
二是专业型,这种类型的乞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编造一个与自身形象相符的并具有激发同情心的故事情节来吸引路人的目光,尽量争取获得同情,例如求钱葬父(还真拿一个骨灰盒来,有点武侠小说里卖身葬父的味道)、求车费、求药费、求学费……不得不佩服有些乞丐写出来的字真工整漂亮,有些还来摆摊,干脆把编造的故事应刷好,连写的功夫也省下,还可年复一年地用,果然专业,佩服、佩服。设计口头禅“同情下吧,好可怜啊”。
三是暴力型,这种类型的乞丐多数为被利用的未成年人,因为这些人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暴力,法律也奈何不了,于是这些小孩成为某些黑心“老板”赚钱的工具。作案形式多样,如三五岁大“卖花女”,见到成双成对的就立即抱住男方的大腿,不买不放人,令人尴尬有气愤还有就是以上说过“划你车”等暴力的手段,迫使你乖乖掏钱。这种类型是乞丐的“儿童军团”。这种,较之前两种那是“强”多了,故称之为“新乞丐”。设计口头禅“我是小屁孩,我怕谁”。
其实,关于街头各种格式的乞丐,社会上早已有闻,记得以前我去兴宁神光山的时候就看见有一个孩子过来掏钱,我没有给,然后接着很多人围过来,我以为干吗呢?就想着给点,后来朋友拉我迅速离去,他告诉我说,这些人是不能给的,一旦给了就所有的人都要给那样你给得起吗?即使你给了,都只是帮他们长了气势,而不是帮助了他们,何必呢?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被利用了,被利用了人性的善良和道德修养;严重的是,法律也被利用了,被钻了空套,让原以强权的法律条文变成一张白纸。到底是道德的缺失还是法律的空缺呢?难道就真的没办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