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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代理区域认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成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方授权乙方为剥蒜机.剥蒜器.大蒜脱皮机.大蒜脱皮器.大蒜剥皮机.大蒜剥皮器.大蒜去皮机.大蒜扒皮机. 大蒜拨皮机.拨蒜机..剥大蒜机.剥蒜皮机.产品销售代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授权乙方为(-)省(-)市独家代理商,可在上述代理区域内销售所代理的大蒜脱皮机系列产品.
二.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大蒜脱皮机产品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一切有乙方负责.
2.甲方不可在乙方成为省.市级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因甲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一切有甲方负责.
三.乙方代理要求
1.乙方做为省级独家代理首批进货量为:5万元,年销售额不得低于30万( )
2..乙方做为市级独家代理首批进货量为:2万元,年销售额不得低于10万.( )
3.乙方做为县级独家代理首批进货量为:5千元,年销售额不得低于3万.( )
四.甲方提供要求
1.甲方对大蒜脱皮机产品质量负责,对大蒜脱皮机产品质量,销售方面的疑问,保证24小时内给予答复,为代理商提供强有力的产品保障.
2.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大蒜脱皮机产品的推广方案及销售培训支持.及时为代理商提供市场信息以及市场调查方面的资料.
五.奖励制度
以年销售额为返利标准,县级代理商进货量累计达到3万元时,市级代理商进货量累计达到10万元时,省级代理商进货量累计达到30万元时,公司将按进货总金额的3%返还给代理商,返还以出货形式返还.
六.货款结算方式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方式,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货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如果乙方需要开具税务发票,则税费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经双方同意,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湖南正得大蒜脱皮机厂 乙方:
电话:0739-8915119 电话: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