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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每年减免8000元税收

已有 1012 次阅读2011-1-4 10:50 |个人分类:转载|系统分类:工作•职业•资料•技术|

教育部传出消息,自201111日起,高校毕业生创业每年享受8000元税收减免。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3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出台的针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是我国首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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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御宅东 2011-6-22 00:57
不知世有多艰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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