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人权
已有 440 次阅读2010-3-15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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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近期发表《二○○九年国别人权报告》,一如既往地继续扮演“国际人权警察”,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百九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作出指责,唯独对自己国内的人权状况则绝口不提。对此,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出《二○○九年美国的人权纪录》,对美国国内的人权状况也来给它列一笔帐。大坞看罢觉得大快人心。
但有一点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纪录》中提到,“2008年美国中等收入水平的家庭平均年收入50303美元,其中白人为55530美元,而拉美裔则为37913美元,相当于白人的68%;黑人仅为34218美元,相当于白人的61.6%。在同等学历和技能下,少数族裔的平均收入仅为多数族裔收入的60-80%。”我们的政府把这种情况叫做“种族歧视”。
如果这叫“种族歧视”的话,那么在梅州也有“种族歧视”。小小一个八县市(区),人口四百多万的梅州市,工资待遇却千差万别。不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属的均远远高于各县市(区)的。以某行政部门为例,市局工资为1,各县仅为市局的60%,即0.6,这也是在同等学历和技能下。
如果说,各县的消费水平较之市里相对要低一点,所以工资也就相对低一点的话,那么同在一个市场买菜的梅县人和梅江区人怎么也要分档次、拉距离呢?科学发展观要求缩小贫富差距,但以现在的状况看,贫富的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拉大了。“党员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岂不是成了一句空话?!
同工同酬,这个口号已经很古老了,不知有多少有识之士为之呼吁过,不知有多少领导曾经为之拍胸脯保证过,但时至今日,这个看似触手可得的梦想却依旧遥不可及。梅州,应该为之反思!
大坞不是想跟政府唱反调,也不是想抹梅州的黑,而实在是不愿看到梅州也有种族歧视似的三六九等的工资制度,以免授人以话柄,说我们梅州人权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