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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八耻的一点补充
前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了“八荣八耻”,即: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八荣八耻”, 很好地概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思想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有着积极的影响。 有些老人学习过“八荣八耻”,以为还欠缺尊老爱幼的重要内容,建议予以补充。
《孟子·梁惠王上》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意思是尊敬自己的老人也要兼及别人的老人,爱惜自己的幼小也要兼及别人的幼小。这与孔子说的“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是一脉相承的。然而,现在有些年青人乘公共汽车或地铁常抢占座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和抱着幼儿的妇女站在一旁也不让座,而只顾低头玩手机或闭目养神,装作没有看见。社会公德竟沦丧到如此地步,可叹也乎!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当对青少年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其继承和发扬光大。建议在“八荣八耻”的基础上,加上如下一荣一耻:
以尊老爱幼为荣,以欺凌弱小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