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一个通知,梅州市内缴交社保金的标准由原来的266.8元提高至376元多。突然之间涨了100多元,我打电话咨询了有关部门,原因就是梅州社保金标准没有跟全省同步,需要按广州市的3770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所以就提高到了这个数字,但是我又反问,梅州市内退休工资才700多元,如果按广州标准计算梅州市社保局是不是要给退休人员发放2000多元的退休金???交费就按省级标准,发放就按我们贫困市的标准,这样合理吗?再说你们制定收费标准也没有经过所有缴交对象的同意,这样一厢情愿的涨价是不是对退休人员极端不负责任?这种绑架收费有没有经过上级政府授权同意,如果上面有这个规定,为何不见报纸刊登?希望社保部门出示有关文件。让所有缴交社保人员行使自己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