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抽烟会被拘留?
已有 1655 次阅读2009-9-27 14:54
|个人分类:行政诉讼|系统分类:大杂烩|
问:我是一个有十多年烟龄的烟民,上星期的一次饭局上,一个消防的朋友说抽烟抽错地方也要拘留,当时以为开玩笑。昨天去超市,一边逛一边抽烟,保安过来说把烟掐了,我由于当时心情不太好,用粗口回敬了保安两句,结果保安说,在超市抽烟将被拘留,如果我不听制止,他就报警了。连续两次听到抽烟会被拘留的说法,难道我国要搞禁烟活动了?还是最近出台了什么新法律?
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人实施拘留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新消防法并没有明确把超市等场所列入“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范围内,因此“在超市抽烟会被拘留”是对该法的误读,保安的说法纯属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