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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差评,受恐吓诽谤如何维权?

已有 2961 次阅读2015-10-4 19:05 |个人分类:名誉诽谤|系统分类:工作•职业•资料•技术| 受害人, 消费者, 发生地, 诽谤罪, 管辖权

网购不满意,给予卖家差评,这是买家的权利。网络店铺对顾客恐吓和诽谤,是侵犯名誉权的表现,消费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受侵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犯结果发生地。

据此,消费者可以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或者自己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且不受管辖权顺序的限制,可以任意选择某一法院起诉,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如果你遭到无端诽谤要及时起诉,因为法律对追究犯罪有一个有效期限法定最高量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受害人没有起诉,即不再追诉。而刑法规定,犯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你三年内未起诉,那么三年后你再想起诉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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